域名受知识产权保护吗?
现阶段,目前的世界各国中国法律与国际条约也没有对域名的知识产权特性作出最后的评定。可是,从域名自身特点及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看,域名权变成一种单独的知识产权,将获得世界各国法律和司法的认同。全球知识产权机构下,有一个“全球知识产权机构诉讼与协商核心”,针对处理域名争议有一个《统一域名异议处理标准》可用。
但从《创建全球知识产权机构条例》的界定看来,域名有下列合乎规章的特点;
第一: 域名是一种智力劳动取得的成果
域名的关键一部分是英文字母、数据和别的特殊字符的巧妙组成,创作人在设计构思,挑选和设计方案域名时融进了一定的创造力劳动者要素,将域名与网址带来的服务项目创建某类联络,以实现提升浏览量、扩张公司名气、推动运营发展趋势的目地。不管域名的构成方式上是多么的简易,如“GGCX.com”,也是创作人智力劳动者的成效。
第二: 域名是一种数字资产,是具有非物质特点的比较有限专业知识商品。
在目前经济形势下,域名的商业服务实际意义早已远远地超过其技术性实际意义,变成公司参加全球市场需求的主要方式。它不但表示了公司在互联网上特有的部位,也是公司产品、服务范围、品牌形象、信誉的综合性反映,“是公司无形资产摊销的一部分”。
第三: 域名具备知识产权实际意义上的专用等特点。
一方面,域名一旦被注册登记,则专归属于备案域名申请注册人全部,在全世界范畴内只容许存有一个,不能有两个或以上同样的域名与此同时共存。另一方面,买受人对域名的占据、应用、盈利、处罚支配权不会受到所有人的侵害。
第四: 域名具备国际性和时间性的特点。
域名做为互联网技术网址的详细地址,一旦认证成功,则其在全世界范畴内便是唯一的,只有偏向特殊而唯一的网址。在应用上,与申请注册商标注册流程规章制度相近,只需域名每个人准时向域名申请注册监督机构交纳有关花费,便可无期限地应用该域名。
由于域名与传统式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维护的行为主体相较为具备以上同质性,学术界一直号召将域名权做为一项独特的知识产权给予维护。从互联网技术管理方案的演变看,传统式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中一切类型都无法宽容互联网技术数码科技详细地址以及域名,域名很有可能变成一种最新的、专业类型的知识产权。把域名权做为一项知识产权对待,有益于在法律和司法上处理与专利权、商标权等传统式知识产权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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